2024沧州大运河马拉松测试赛(沧县站)竞赛规程
1、指导单位
沧州市体育局
2、承办单位
沧州市长跑协会
3、协办单位
沧县卫健局沧县蓝天救援队捷地乡人民政府张官屯镇人民政府交警六中队捷地乡派出所张官屯镇派出所
4、赞助单位
待定
5、竞赛日期
2024年10月27日(星期日) 7:00
6、竞赛项目及规模
全程马拉松(42.195公里), 300人
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200人
7、比赛路线
全程马拉松:捷地乡郊野公园停车场(起终点)→东堤顶路向南→傅家圈高速桥左转至折返点→022省道→向西-→全程折返点→东堤顶路向北-捷地乡郊野公园停车场(起终点)。
半程马拉松:捷地乡郊野公园停车场(起终点)→东堤顶路向南→傅家圈高速桥北左转至折返点→大运河堤顶路→022省道→堤顶路半程折返点→东堤顶路向北→捷地乡郊野公园停车场(起终点)。
8、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开始,报满即止。

识别上图二维码,即可报名。
(二) 报名全马人员需提供5小时内完赛证书;
赛事信息将在报名结束后以赛事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形式进行通知,请关注赛事相关公告。
(三)运动员须登录沧州市长跑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四)根据本次比赛路线、水站、厕所等赛事设置,不适宜轮椅、婴儿车、轮滑及其他特殊人群参与,为充分保护您的人身安全,组委会有权终止上述人群的参赛资格。
9、报名费用
全程马拉松:50元/人
半程马拉松:30元/人
报名确认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10、参赛办法
(一)参赛年龄要求
1.全(半)程马拉松:年满16周岁(2008年10月1日前出生)。
2.未满18周岁(2006年10月1日(含)后出生)参赛者参赛,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需签署参赛者声明。
3.年满65周岁(1959年10月1日前出生)以上参赛选手应在赛前征得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并签署免责声明。
(二)身体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合适项目参赛,并已确认参赛声明中的有关条款。
组委会建议参赛者在赛前一个月内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以确定能否适合参加高强度的运动比赛,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血压、心率、心脑血管、心肺肝肾功能等。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本次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妊娠期孕妇;
7.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
8.比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
9.患有感染性疾病未痊愈;
10.尚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期或感染后未痊愈,或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的身体不适宜剧烈运动者。
11.其他不适合运动的情况。
(三)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或其它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选手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要求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心电图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四)所有参赛选手均需签署《健康参赛承诺书》。
11、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办赛指南和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
比赛日当天上午6:00-6:30,选手进行安检及检录,所有参赛选手须正确佩戴号码布安检入场。
(三)分区集结办法
1.本次赛事共设置A、B、共2个集结区。
2.A区参加全程马拉松的选手、B区参加半程马拉松的选手。
3.集结区域排列顺序由起跑拱门向集结区域尾端依次为:A区、B区、各分区间隔2米。
4.组委会在A区前设置了检录计时地毯,选手须严格按照分区入场。在比赛发令后,选手先通过所在分区的检录地毯,再通过起点计时地毯的成绩方为有效。
5.所有选手不允许后区进入前区检录起跑,前区可进入后区检录起跑,如违反则取消该选手成绩和排名.
(四)发令:比赛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如果参赛者无效起跑,不会被叫停,裁判长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计时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传感系统计时(净计时)。
2.全、半程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感应芯片。在起终点、半程折返点和全程折返点设有计时感应地毯,参赛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感应地毯,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并不予排名。
3.计时芯片(一次性)将在赛前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不收取芯片押金,赛后不回收。
4.全、半程马拉松项目男、女前三名获奖选手的成绩以枪声成绩录取,其他以净计时成绩录取。
(六)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保证选手比赛安全和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各公里点关门后,比赛计时感应地毯即停止工作,赛道解除交通管制并恢复正常交通,选手应及时停止比赛退出赛道,等候组委会援助车或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抵达终点。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将由该名选手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如下:
项目 | 距离 | 关门时间 | 具体时间 |
全、半程马拉松 | 5公里 | 1小时 | 8:00 |
10公里 | 1小时30分 | 8:30 | |
15公里 | 2小时10分 | 9:10 | |
20公里 | 2小时50分 | 9:50 | |
25公里 | 3小时20分 | 10:20 | |
30公里 | 3小时50分 | 10:50 | |
35公里 | 4小时20分 | 11:20 | |
40公里 | 4小时50分 | 11:50 | |
终点 | 5小时00分 | 12:00 | |
注: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
(七)存取包
1.马拉松项目参赛运动员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到达终点后,到对应号段区域领取本人衣物。存衣工作区不会对参赛者放置在存衣包内的物品进行检查,建议不要在存衣包内存放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和现金,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违禁物品,请勿将衣物随意交给存放区域以外的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委会不受理参赛者在领取存衣包时对相关物品状态的投诉,不对其丢失及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2.起点存衣服务时间为6:00-7:00,终点取衣服务截止时间为12:00。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在赛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赛事组委会凭相关有效证件领取。到期仍未领取的,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3. 饮水、饮料、能量补给站
位置 | 饮水/饮料站 | 饮水/用水站 | 能量补给站 |
5公里 | √ | ||
半程折返点 | √ | √ | √ |
15公里 | √ | ||
全程折返点 | √ | √ | √ |
25公里 | √ | √ | |
30公里 | √ | √ | |
35公里 | √ | √ | |
终点 | √ |
(八)卫生间与环境保护
1.组委会在起点、比赛路线沿途站点及各项目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
2.为保护环境,选手在比赛起终点及路线沿途非卫生间区域不得随地便溺。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包装纸、瓶罐和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组委会设置的垃圾桶、垃圾袋内。
(九)兴奋剂检查
本次比赛将按照2024中国田径协会路跑管理文件汇编相关规定对参赛选手进行兴奋剂检查。
12、奖励办法
1.根据枪声计时成绩录取全程及半程,男、女第一名至第三名运动员,男女第四名至第十名运动员采用净计时成绩录取,男女前三名分别获得奖金(单位:人民币元),其余名次选手奖励为实物奖品。
全程男子 | 全程女子 | ||
名次 | 奖金 | 名次 | 奖金 |
第一名 | 800 | 第一名 | 800 |
第二名 | 600 | 第二名 | 600 |
第三名 | 400 | 第三名 | 400 |
半程男子 | 半程女子 | ||
第一名 | 600 | 第一名 | 600 |
第二名 | 400 | 第二名 | 400 |
第三名 | 200 | 第三名 | 200 |
2.成绩证书: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的选手,可于赛后24小时登陆沧州市长跑协会公众号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下载。
3.经裁判确认男女前三名成绩后现场颁奖并颁发奖金;其余获得名次人员不发放奖金,奖品现场发放。
4.凡被举报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相关规定者,经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则取消录取名次。
5.全、半程马拉松项目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赛将获得完赛奖牌和完赛物品。
13、处罚办法
(一)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赛事组委会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资格,禁止一切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及使用非赛事号码布者进入赛道参赛。一经查出,对违规者将终身禁止参加组委会举办的各项赛事,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由于替跑、蹭跑、伪造号码布等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违规者自行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影响的,组委会还将保留追究违规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组委会将对起点、各分段计时点、折返点及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和/或比赛相关活动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组委会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1.选手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含2枚)计时芯片参加比赛(含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的);
2.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3.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4.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5.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6.离开赛道,抄近道或使用任意交通工具途中插入赛道;
7.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及纪念品;
8.在起跑线与终点线附近或赛道当中滞留(如跳舞、表演、拍照或其他影响他人比赛的行为);
9.不按规定要求携带本人号码布通过终点;
10.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或使用其他马拉松号码布通过终点领取完赛奖牌等;
11.私自篡改、遮挡号码布参赛;
12.利用虚假年龄、虚假信息或冒充境外选手报名获取参赛资格;
13.隐瞒身体疾病参赛的;
14.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5.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裁判执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妨碍比赛秩序的行为;
16.其他违反竞赛规则及规程规定的行为。除了以上违规者外,针对其他违反中国田协相关规定的跑者,裁判长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14、保险
(一)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负。
(二)替跑、蹭跑、倒卖以及使用非本届赛事号码布的违规者均无法获得保险资格。
(三)参赛选手因身体状况需要而继续接受的非比赛中以及非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与医院结算,后与保险公司协商按程序进行理赔。
(四)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潜在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五)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15、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在起点、沿途(沿半程马拉松路线每2.5公里)及半程马拉松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现场医务人员根据选手身体状况认为其不适宜继续参赛者,可建议赛道裁判员规劝选手终止比赛并上收容车,若选手不听从现场裁判员规劝,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
(二)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医疗救援服务,沿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急救志愿者及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三)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医疗救援服务及医疗服务志愿者,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16、比赛监督、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由沧州市体育局体育总会、组委会选派。
17、赛事熔断机制
因极端天气影响或其他因素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或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时,组委会经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将启动赛事熔断机制,并及时告知选手相关情况及后续处理事宜。
18、赛事咨询
(一)联系电话:18931788681(二)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官方邮箱:wm13363686585@qq.com(四)官方公众号:沧州市长跑协会
19、本竞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沧州市长跑协会所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