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活动规则
一、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广西社会体育运动发展中心、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南宁市田径协会、广西万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运营机构
万达体育
五、推广单位
广西发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六、活动时间及地点
( 一 )时间:2025 年 11 月 30 日(星期日) 上午 08:00
(二)地点:万达茂(南宁店)
七、活动项目
10 公里跑( 10km)
八、活动规模
8000 人
九、活动线路
万达茂 1 号门(起点)—良堤路—江湾路—江云路与江湾路路口东侧 70 米(折返点)—江湾路—良堤路—万达茂1号门(终点)。
十、活动办法
( 一)选手检录
2025 年 11 月 30 日 07:00 起,开始检录。选手须正确佩戴好本届活动号码布。
发令后,不再允许选手进入赛道起跑,请广大选手按照以上检录时间准时到场参加活动。
(二)号码布要求
1.所有选手必须将号码布(大)佩戴于胸前明显位置,正面在前。凡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芯片或折叠、遮挡号码布,导致计时点未记录成绩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活动成绩;对于未佩戴号码布的选手,工作人员有权将其立即请出赛道。
2.号码布是选手参加活动的有效凭证,选手必须佩戴本人号码布经检录后进入出发区集结。在活动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按要求佩戴号码布,无号码布者即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号码布不得转让或转借,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三)计时办法
1.本次活动采用感应计时系统,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线时开始计时。
2.组委会为所有参加活动的选手提供感应计时服务,并在起点、5km 和终点设有感应计时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
均必须依次通过所有的感应计时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项目。
因个人原因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计时芯片在感应带的成绩误差小于 0.1 秒的将不予排名、取消计时成绩,并无法生成成绩证书。
3.计时芯片将在活动物资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不收取芯片押金。
(四)活动关门时间
为保证选手活动中的安全,限时对社会交通进行封闭。活动路线各段专设有关门时间。关门时间后,相应计时毯停止工作,相应路段将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选手须立即停止,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本次活动的选手可到沿途收容站搭乘收容车或自行选乘公共交通抵达终点。
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

注:如遇紧急情况、突发或不可抗拒事件,组委会有权提前关门或终止活动,选手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五)存取衣
1.参加 10 公里跑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进行存衣,并在存衣包外贴上小号码布,到达终点后,在起跑前存放衣物区域凭相同号码布取衣。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2.活动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活动当日 07:50 截止,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10 公里跑选手在活动当日 10:00 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
3.超过领取时间未领取的,最迟可于赛后 3 日内到广西体育中心 C 区 3 楼 365 室(五象大道 669 号)领取,如需邮寄,所产生的费用须由选手本人承担。逾期不领取者,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4.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取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饮料、饮水站

(七)卫生间与环境保护
1.组委会在起点、路线沿途及终点设置移动卫生间。
2.选手不得在活动起终点及路线沿途非卫生间区域随地便溺。
3.选手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包装纸、瓶罐和垃圾,应尽量将其投入组委会设置的垃圾桶、垃圾袋内。
(八)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 2.5 公里、4 公里、5 公里、 7.5 公里、9 公里)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
2.组委会将在活动过程中向选手提供 AED 医疗救援服务。
3.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维护活动秩
序并协助救护,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4.在活动中,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的医护人员采取一切医疗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心肺复苏、 AED 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工具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及活动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5.在活动过程中,医疗站、急救车医护人员以及急救队员有权根据选手身体状况判断并终止其继续参加活动,并由裁判员收取其号码布(选手回到终点后可再取回号码布)。选手必须服从医护人员及急救队员的安排,任何在赛道上的医务人员若要求选手退出活动,该选手必须立即停止参加活动并离开赛道。如选手不听从医护人员、急救队员建议,坚持参加活动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
十一、参加办法
(一)选手年龄要求
1.10 公里跑年龄限活动当年年满 16 周岁( 2009 年 12月 31 日(含)前出生);
2.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加活动须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加活动声明;
3.70 周岁以上参加活动须要求其直系亲属签署参加活动声明;
4.选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的实际年龄须符合《第四十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活动规则》的年龄要求。
(二)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长距离路跑项目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选手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选手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活动: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参加活动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活动前一晚大量饮酒或睡眠不足;
8.妊娠;
9.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组委会建议所有选手,活动前12 个月内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包括血压及常规心电图或 24 小时动态心电图或运动平板试验(三项之一即可),如血压过高或心电图明显异常(例如显著心动过缓等)需加做心脏彩超,心电图和心脏彩超不可相互替代。选手应结合体检报告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活动。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选手本人承担责任。
(三)活动物资
组委会为参加活动的选手提供纪念服装(选手需按报名尺码领取)、抽绳包、号码布、芯片等。
(四)纪念物资
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成的选手,可凭号码布领取纪念奖牌及补给。
(五)成绩证书
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成的选手可于活动结束24 小时后登录官方发布平台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下载,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十二、物品领取
( 1)获得参加活动资格的选手,请按规定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活动物资。选手须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参加活动声明领取活动物品,禁止代领。
( 2 )领取活动物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活动前在官网发布。活动当日组委会不提供活动物资领取服务,请选手合理安排领物时间。
十三、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10 公里跑项目名次奖
男、女第 1 至第 30 名选手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

(二)其他
1.上述所有奖项均为个人赛奖励,奖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需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
2.本次活动前三名按枪声成绩排名进行奖励,其他名次选手按净计时成绩排名进行奖励,如选手违背活动相关规则,则取消其名次及奖励,成绩名次不递补。
十四、处罚办法
在活动期间出现下列任何问题,裁判员有权终止选手继续参加活动并当场没收选手的号码布,取消其资格,活动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选手取消成绩、禁止参与活动1-2年及终身禁止参与活动等处罚: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 2 枚及以上芯片参加活动(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3.以接力方式完成活动;
4.有违反规则行为或故意伤害和影响他人如:推、拉、撞以及阻挡等;
5.在饮料/饮用水站以外的地方拿取饮料/饮用水的;
6.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参加活动或退出活动后又返回赛道;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汽车、自行车、人力三轮、滑板等)途中插入以及完成活动;
8.不按规定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利用其他活动号码布以及未佩戴号码布领取纪念奖牌及补给;
9.私自复印、涂改、遮挡、不按规定佩戴和转让号码布;
10.不服从活动工作人员指挥,干扰活动,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
11.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2.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其中,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加活动资格或者转让号码布者,一经组委会核实确认,活动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且组委会将对转让者、受让者处以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暨南宁马拉松终身禁赛的处罚。
十五、保险
本次活动为所有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报名信息有误将导致无法投保。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特别说明:
1.选手活动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
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选手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选手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参加活动。
2.组委会在活动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选手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属于理赔范围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选手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进行辅助。
十六、熔断措施
本次活动设有“熔断”机制。如活动期间有风险情况产生,如突发的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时,活动主办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熔断”机制:
若活动延期举办,报名费将于 10 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若调整活动当天开始时间,组委会不晚于活动开始前
1.5 小时发布官方公告,通知调整活动的具体时间,并同时向所有选手发送短信通知;
若活动当天开始前,宣布活动取消并延期举办:组委会不晚于活动开始前 1.5 小时发布官方公告通知活动取消并延期举办,并同时向所有选手发送短信通知;对已经抵达起点的选手引导避险,增派公交运力协助起点区域选手疏散;活动报名费将于 10 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活动当天开始后“熔断”:组委会第一时间发布“熔断”通知,听从组委会通报现场情况和安全提示,服从组委会引
导进入避险区域。开始活动后“熔断”视为参加活动,不再退回报名费。本地选手纪念物资集中在 12 月 9 日—12 月 14日于南宁市体育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2 号)领取,外地选手(邮寄地址非南宁市)在线登记快递信息由组委会免费快递。
十七、第四十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组委会
( 一)地址:南宁市体育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 62 号)
(二)电话: 18076642195
(周一至周五:9:00-11:30,15:00-17:30)
(三)官方网站:www.nanning-marathon.com
(四)咨询邮箱:info@nanning-marathon.com
十八、本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第四十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四十届南宁解放日长跑活动组委会
2025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