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马拉松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马拉松项目
1.总名次奖:马拉松参赛选手按枪计时成绩,男、女各奖励前8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税前,单位:元,人民币)
2.中国籍运动员特别奖(按净成绩录取)
(1)奖励对象:报名日期截止之前取得中国籍的运动员。
(2)奖励办法:中国籍马拉松参赛选手按净计时成绩,男、女各奖励前10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税前,单位:元,人民币)
(二)半程马拉松项目
1.总名次奖: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按净计时成绩,男、女各奖励前8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税前,单位:元,人民币)
2.中国籍运动员特别奖(按净成绩录取)
(1)奖励对象:报名日期截止之前取得中国籍的运动员。
(2)奖励办法:中国籍半程马拉松参赛选手按净计时成绩,男、女各奖励前10名,分别获得奖金如下(税前,单位:元,人民币)
(三)“百团争锋”团队奖
录取团队前10名进行奖励,每团队须不少于20人报名(限马拉松项目,至少包含2名女子,先报先得,总共限报100个团队,详见报名办法),要求团队至少16人完赛(至少含2名女子)且成绩均须有效,每个团队取男子前8名、女子前2名的完赛净成绩累加之和作为团队成绩进行排名,团队排名于赛后五天公布,如团队完赛选手低于16人,则取消该团队成绩(组委会仍保留团队内已完赛选手的个人有效成绩及排名),排名前10的团队分别获得奖金如下(税前,单位:元,人民币)
领奖办法
1.个人获奖名单将于赛后一天在官方网站公示10日,“百团争锋”获奖名单将于赛后五天在官方网站公示10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异议者,请联系组委会竞赛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凡被举报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相关规定者,经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则取消录取名次,其被取消的名次不再递补;
2.根据相关规定对进行兴奋剂检测,如有未通过兴奋剂检测者,则取消该运动员的名次和奖金,后面不再递补;
3.奖金须待成绩公示及兴奋剂检测合格后发放;
4.领奖时获奖选手须提供本人有效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5.参赛选手如同时获得名次奖和中国籍运动员特别奖,将按最高奖励标准发放,不重复发放奖金。
6.“百团争锋”团队奖,与马拉松项目个人所获奖不冲突,可重复发放奖金,现场不颁奖金(同一选手不可同时报名两支“百团争锋”队伍比赛,否则取消个人和团队成绩)。
(五)上述所有设置的奖项,根据中国相关法规,需扣除20%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六)马拉松、半程马拉松及健康跑选手在关门时间内完赛,可领取完赛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