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半程马拉松
路跑双季赛(金秋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认 证 单 位:中国田径协会(拟)
主 办 单 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体育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政府
支 持 单 位:宁夏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承 办 单 位:银川市体育局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银川市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协 办 单 位:银川市西夏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宁夏路跑运动协会
省级监管单位:宁夏田径运动协会
运 营 单 位:悦动未来(宁夏)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赛事信息
(一)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2025年9月14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11∶10结束;
比赛地点:宁夏(银川)贺兰山东麓旅游度假区;
比赛起终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羿射箭主题综合运动中心南门。
(二)项目设置及规模
1.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参赛人数5000人;
2.“醉美”酒庄跑(5.5公里),参加人数2000人;
3.全国各地选手均可报名。
(三)比赛线路
半程马拉松:起点(贺兰羿射箭主题综合运动中心)向东直行至第二路口左转→向北直行至镇昊支6路右转→向东80米左转至国家光伏质检中心户外实证基地→右转向东直行1.1公里至葡萄园东门口→右转700米至富民路口→右转至贺兰山运动公园东门→沿贺兰山运动公园内部至南门→右转至昊苑路向西直行至三桥→左转直行至美乐路→左转沿美乐路至二桥→右转至昊苑路向东至蒲尚酒庄东侧路→左转向北直行至富民路→右转富民路向东至110并行线→左转110并行线向北至源石酒庄北苑东门→左转沿源石酒庄北苑内部路至葡萄园东门→右转至假山旁第一个路口→右转沿葡萄园内部途径69亭至镇昊支6路→右转沿镇昊支6路至国家光伏质检中心户外实证基地→右转向南直行至内部路→向西直行昊苑路并行线→抵达终点(贺兰羿射箭主题综合运动中心)。
“醉美”酒庄跑:起点(贺兰羿射箭主题综合运动中心)向东直行至第二路口左转→向北直行至镇昊支6路右转→向东80米左转至国家光伏质检中心户外实证基地→右转向东直行1.1公里至葡萄园东门口→右转700米至富民路口→右转至贺兰山运动公园东门→沿贺兰山运动公园内部至北门→直行至第一个路口→左转至内部路→内部路向南30米→右转沿昊苑路并行线直行→抵达终点(贺兰羿射箭主题综合运动中心)。
三、竞赛办法
(一)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世界田联竞赛与技术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相关管理办法及本届马拉松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
赛前90分钟按竞赛项目在不同区域进行分区检录。检录时间为2025年9月14日上午6:30—7:40。运动员按照检录动线由贺兰羿射箭主题综合运动中心北门进入,按照指示说明到达南门检录口处,根据现场指示牌,A区运动员进入右侧进行检录,B、C区运动员进入左侧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
起跑顺序按半程马拉松A区运动员、半程马拉松B区运动员、C区“醉美”酒庄跑运动员的先后顺序排列,各项目方阵间隔10米。
(四)关门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参赛选手未在规定的关门时间跑完对应的距离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援助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
关门距离和时间见下表:
(五)计时办法
1.组委会为参加半程马拉松的选手提供一次性(感应器)计时芯片服务。
2.本次比赛采用两枪发令起跑的办法。
3.半程马拉松比赛采用感应计时设备,每位参赛者都必须佩戴组委会发放的一次性不回收感应计时芯片。组委会在起(终)点及每5公里点设有计时芯片感应带,参赛者在比赛中须逐一跑过,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名运动员的比赛成绩。除起点外,两个计时芯片在任一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也将取消相关运动员的成绩。
(六)物品存放
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到达终点后,请到对应号码的区域领取衣物。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比赛当天起点存衣服务将于鸣枪前10分钟截止,请选手安排好时间。比赛当日全部参赛选手在13∶00前到指定存衣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可于第二天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3日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发生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决定提前关门,参赛者须服从统一安排)
(七)饮料站、饮/用水站
自起点开始每5公里设置一个饮料站,两个饮料站之间设置饮水/用水站,间距2.5公里。
(八)有关竞赛的其他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参赛指南》(在领取参赛物品时发放)
(九)裁判员选派
按省级路跑赛事监管单位选派制定的裁判员选派办法执行。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半程马拉松项目参与者年龄限制为16周岁(即2009年1月1日或之前出生者)至65周岁(即1960年1月1日或之后出生者)。
2.“醉美”酒庄跑年龄不限。13岁以下儿童必须与父母(或至少一位法定监护人)一同报名参加。
3.报名注意事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免责声明后(领取赛事物资时提交),方可报名参加比赛。
4.特殊情况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二)健康要求
马拉松比赛是一项高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半程马拉松、“醉美”酒庄跑其中的一个项目报名参赛。
以下情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过感冒者;
7.孕妇;
8.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建议参赛选手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含血压、心电图、心脏彩超等检查),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长跑运动,才可报名参赛。
(三)报名办法
1.报名人数:半程马拉松参赛人数5000人;“醉美”酒庄跑参加人数2000人;
2.选手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21日上午10时开启报名,报名通道开启后选手登录“宁夏贺兰山路跑双季赛”官方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成功者将收到确认信息和赛前领物的短信通知,各项目报满截止;
3.所有项目一经报名成功,不可更改参赛项目。放弃比赛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4.所有项目参赛选手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港澳台地区),报名时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军人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
(四)报名收费标准(人民币)
半程马拉松140元/人、“醉美”酒庄跑80元/人。
(五)竞赛物品
1.参赛选手需根据“宁夏贺兰山路跑双季赛”官网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赛前领物。详见《竞赛物品领取须知》。本次赛事仅限本人领取,不允许代领;
2.赛事组委会有权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不予发放竞赛物品,并不予退还报名费。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1.根据净成绩分别录取男、女各前30名分别获得奖金(见表,单位:人民币),前三名按枪时成绩颁奖,各颁发奖杯一座,特色奖品一份。名次奖金如下:(人民币 元/人)
注:所有获奖运动员请完赛后到赛后控制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公示15个工作日后统一发放。如发现替跑、未按项目比赛、不按规定佩戴号码布等违规行为,取消该选手名次和奖金,后面名次不递增。
2.设置男、女子组破赛会纪录奖5000元;
3.半程马拉松男子组赛会记录为枪成绩01:07:23,半程马拉松女子组赛会记录为枪成绩01:17:14;
4.在规定时间内完赛的选手,凭完整的号码布到物品发放处领取完赛包及奖牌;
5.完赛选手于赛后24小时内自行登录“宁夏贺兰山路跑双季赛”官方平台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
6.所获奖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二)“醉美”酒庄跑(5.5公里)
1.根据枪声成绩分别录取男、女前3名各颁发证书及特色奖品一份;
2.在规定时间内完赛的选手,凭完整的号码布到物品发放处领取完赛包及奖牌;
3.完赛选手于赛后24小时内自行登录“宁夏贺兰山路跑双季赛”官方平台进行成绩查询及证书打印。
六、医疗救护及指引
1.组委会在起点、赛道沿途(每 2.5 公里)及终点设立固定医疗点。
2.沿着参赛选手的行进路线,组委会在赛道沿途每100米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维护比赛秩序并协助救护,参赛选手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七、保险
1.本次比赛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额度不低于50万(含猝死险);《人身保险说明书》可于赛前登录“宁夏贺兰山路跑双季赛”官方平台查阅;
2.比赛和比赛相关活动期间,赛事裁判、医护人员有权对身体状况不适宜继续参赛的运动员判定终止比赛,如运动员强硬继续参赛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3.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4.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免费的、仅限于现场可以采取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参赛者后续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赛者与医院结算后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或自行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组委会可以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对接辅助;
5.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八、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比赛路线各分段计时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裁判员有权终止选手比赛,并当场没收违规选手号码布,取消其比赛资格。赛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规人员取消比赛成绩、禁赛1~2年或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对于情节恶劣或造成一定社会负面影响的,组委会将报请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的;
2.未按要求穿着比赛服装和佩戴号码布的;
3.运动员携带他人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的;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的;
5.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的;
6.运动员的教练员乘任何车辆进入比赛跑道的;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个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8.私自伪造号码布参赛的、多人交替替跑的;
9.比赛中采用挤人、推人、撞人、绊人等犯规行为的;
10.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1.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12.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的;
13.未按照报名项目参赛的;
14.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按照比赛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利用违规手段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盗取、倒卖)参赛资格、使用非本次赛事号码布参赛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人员,比赛中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九、技术官员和裁判员选派
依照省级路跑赛事监管单位所制定的裁判员选派办法进行执行。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西夏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电话:13309501470 18795009943
中国田径协会官方网站:www.athletics.org.cn
“宁夏贺兰山路跑双季赛”官方公众号平台
十一、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半程马拉松路跑双季赛组委会。